香港保險

保險代理與經紀的分別:香港三種個人保險牌照比較

香港個人保險牌照分個人保險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及業務代表(經紀)三種:代理代表保險公司,經紀代表客戶,不可同時持有。附法例條文、比較表、入行怎樣選與查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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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卡:保險代理與保險經紀的分別。重點:三種個人牌照、代理代表保險公司、經紀代表客戶

香港的個人保險中介人牌照分為三種:個人保險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及業務代表(經紀)。前兩種以保險公司一方的代理人身分行事,業務代表(經紀)則透過持牌保險經紀公司,以保單持有人一方的代理人身分行事;三種牌照有效期同為 3 年,而且任何人不可同時持有代理類與經紀類牌照。 以上根據 《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 第 64W、64Y、64ZA 及 64ZC 條,於 2026 年 10 月 1 日核對。

「代理代表保險公司、經紀代表客戶」這句話大家都聽過,但入行時真正要決定的,是你會持有哪一種牌照、由誰委任、失去委任時會發生什麼事。以下先列出三種牌照,再從客戶和從業員兩個角度比較。考牌要考哪幾份卷,見 IIQE 考試 2026。

香港有哪幾種保險中介人牌照?

《保險業條例》把持牌保險中介人分為機構與個人兩層:

牌照持牌人以誰的代理人身分行事由誰委任
保險代理機構(第 64U 條)機構保險公司獲授權保險人
保險經紀公司(第 64ZA 條)公司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不適用
個人保險代理(第 64W 條)個人保險公司最少一名獲授權保險人
業務代表(代理人)(第 64Y 條)個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持牌保險代理機構
業務代表(經紀)(第 64ZC 條)個人持牌保險經紀公司最少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

個人入行時,一般會取得最後三種其中一種:

  • 在保險公司的代理團隊工作 → 多數是個人保險代理,直接由保險公司委任。
  • 在代理機構(例如銀行或代理公司)工作 → 業務代表(代理人),由該代理機構委任。
  • 在經紀公司工作 → 業務代表(經紀),由經紀公司委任。

代理和經紀,各自代表誰?

這是對客戶影響最大的分別:

  • 保險代理以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身分安排保單。能提供的產品,取決於委任他的保險公司(或代理機構所代表的保險公司)。
  • 保險經紀公司按第 64ZA 條,以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身分進行受規管活動,可以在多間保險公司之間為客戶比較和安排。

因為經紀代表客戶,法例對經紀公司另有財務要求。第 64ZA(4)(d) 條規定,保監局發牌前須信納經紀公司能遵守有關以下事項的規則:

  1. 資本及淨資產;
  2. 專業彌償保險;
  3. 獨立客戶帳目;
  4. 妥善簿冊及帳目。

對客戶的實際意思: 經紀可接觸的產品範圍通常較闊,但「可以比較」不等於「一定比較了」。無論對方是代理還是經紀,都應要求他說明為何推薦這一份、還比較過哪幾份。比較保單時應看的條款,見 AI 保險比較攻略。

考試、學歷與牌照有效期一樣嗎?

大部分要求相同,差別主要在委任關係:

項目個人保險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業務代表(經紀)
資格考試按業務系列考 IIQE 相關試卷同左同左
學歷準則《指引23》第 5.2 段同左同左
牌照有效期3 年(第 64X 條)3 年(第 64Z 條)3 年(第 64ZD 條)
CPD每評核期 15 小時同左同左
委任要求最少一名獲授權保險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最少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
失去委任牌照暫時吊銷,180 日後撤銷(第 64ZI 條)牌照暫時吊銷,持續 180 日即撤銷(第 64ZJ 條)牌照暫時吊銷,持續 180 日即撤銷(第 64ZK 條)

資料來源:《保險業條例》 及保監局 《指引23》,2026 年 10 月核對。

換言之,考牌路徑本身不因代理或經紀而不同。決定你考哪幾份卷的,是業務系列(一般保險、長期保險、投資相連長期保險),而不是你加入代理公司還是經紀公司。

保險代理以保險公司代理人身分行事,保險經紀以客戶代理人身分行事代理與經紀:誰是你的委託人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以保險公司一方的代理人身分行事以保單持有人一方的代理人身分行事產品範圍取決於委任的保險公司可在多間保險公司之間安排由保險公司或代理機構委任由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委任考試、學歷、CPD 要求相同經紀公司另有資本及彌償保險要求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W、64Y、64ZA、64ZC 條;兩類牌照不可同時持有。

可以同時做代理和經紀嗎?

不可以。 三條發牌條文都有相同的限制:

  • 申請個人保險代理牌照的人,不可同時持有或申請機構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或業務代表(經紀)牌照(第 64W(3)(c) 條);
  • 業務代表(代理人)不可同時持有或申請其餘三種(第 64Y(3)(c) 條);
  • 業務代表(經紀)亦不可同時持有或申請代理類牌照(第 64ZC(3)(c) 條)。

所以,由代理轉做經紀(或相反),實際上是轉換牌照類別,需要由新的主事人委任並向保監局辦理,而不是在原有牌照上「加一個身分」。轉換期間的牌照狀態與 CPD 安排,見 保險牌續牌與 CPD 要求。

失去委任時,三種牌照有何不同?

三種個人牌照都是「沒有委任就不能執業」,但條文細節略有不同:

  • 個人保險代理: 停止獲最少一名保險公司委任,牌照由停止委任當日起暫時吊銷;如停止委任持續 180 日,牌照撤銷。
  • 業務代表(代理人): 停止獲持牌保險代理機構委任,牌照由當日起暫時吊銷;如委任他的代理機構本身牌照被暫時吊銷,他的牌照亦同時暫時吊銷。持續暫時吊銷 180 日即撤銷。
  • 業務代表(經紀): 須失去所有經紀公司的委任才會暫時吊銷;若同時獲多間經紀公司委任,只有全部公司的牌照都被暫時吊銷,他的牌照才會隨之暫時吊銷。持續 180 日即撤銷。

入行應該選代理還是經紀?

法例沒有高低之分,選擇取決於你想建立什麼樣的業務。以下是入行前值得比較的地方:

  1. 產品範圍: 你希望客戶來找你時,你能在多少間公司的產品之間比較?
  2. 收入結構: 佣金、底薪加佣金、保證收入期,各公司差異很大,見 香港保險業的收入結構與福利。
  3. 培訓與支援: 大型代理團隊通常有較完整的新人培訓;經紀公司則較依賴個人的產品研究能力。
  4. 客戶歸屬: 離職時客戶與保單如何處理,應在入職前以書面確認。
  5. 公司的牌照狀態: 在保監局登記冊查核你將加入的機構是否持牌、牌照類別是否相符。

比較各保險公司條件的清單,見 香港保險公司排名 2026;完整入行步驟見 加入保險業的完整流程。

怎樣查核中介人是代理還是經紀?

保監局設有公開的 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可查核:

  • 牌照類別(個人保險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或業務代表(經紀));
  • 可進行的業務系列;
  • 委任他的主事人;
  • 牌照狀態。

投保前花兩分鐘查一次,比任何名片或頭銜都可靠。登記冊顯示的主事人,就是這位中介人實際代表的一方。

常見問題

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有什麼分別?

保險代理以保險公司一方的代理人身分行事,產品範圍取決於委任他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則按《保險業條例》第 64ZA 條,以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身分行事,並須符合資本、專業彌償保險及獨立客戶帳目等要求。個人在經紀公司工作,持有的是業務代表(經紀)牌照。

香港的個人保險牌照有幾種?

三種:個人保險代理(第 64W 條)、業務代表(代理人)(第 64Y 條)及業務代表(經紀)(第 64ZC 條)。三種牌照有效期均為 3 年,考試、學歷及 CPD 要求相同,分別在於由誰委任,以及代表哪一方。

可以同時持有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牌照嗎?

不可以。《保險業條例》第 64W(3)(c)、64Y(3)(c) 及 64ZC(3)(c) 條規定,申請其中一種牌照的人不可同時持有或申請另一類牌照。由代理轉做經紀須轉換牌照類別,並由新的主事人委任。

做保險經紀要考額外的試嗎?

個人層面不需要。要考哪幾份 IIQE 試卷取決於業務系列,例如長期保險須考卷一及卷三,與加入代理公司還是經紀公司無關。經紀公司本身及其負責人則另有資本、專業彌償保險和負責人資格等要求。